政府發表規管骨灰龕諮詢文件,建議發牌規管私營骨灰龕場,現行經營者可申請有效期兩年半的臨時豁免,期間要改善龕場的消防安全及環境,政府亦會在網上公佈已合規格及正申請核實的私營骨灰龕場名單;法例生效後,不符要求的龕場將被取締。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表示,規管骨灰龕問題複雜,有好大爭議,必須小心行事,預計要兩、三年後才能完成立法。 諮詢文件表示,已在全港七個地區物色到十二幅地,興建新骨灰龕,葵青區佔三幅,沙田、北區各有兩幅,全部都在墳場、垃圾轉運站附近,或利用焚化爐舊址重建。當局又建議公眾骨灰龕位收取管理年費,逾期未續或連續六年欠交管理費,將被收回龕位,原有骨灰會移往公共儲存庫或撒在靈灰花園;另外會推出特惠津貼,鼓勵市民交還骨灰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