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表諮詢文件,建議發牌規管所有骨灰龕場,容許經營者有兩年半豁免期,改善設施及更改土地用途,並計劃三個月內公佈合規格及正申請規範的龕場登記名單;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說,規管骨灰龕問題複雜,預計兩三年後才能落實發牌制度。 另外,政府又在全港七個地區物色十二幅地,興建新骨灰龕場,葵青區佔三幅,沙田、北區各有兩幅,全部都在墳場及垃圾轉運站附近,但未無時間表,政府同時建議為公眾骨灰龕位設立使用年期,並收取管理年費,若龕位逾期未續或連續六年欠交管理費,將被收回,亦會提供特惠津貼,鼓勵市民交回骨灰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