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母親不滿八歲女兒弄壞風扇,先用衣架打手腳,再脫光女兒衣服遊街,作為懲罰。她承認虐兒罪,今早在屯門法院被判感化十二個月,同時要接受輔導。法官說,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顯示她與女兒有真誠關係,被告亦有悔意,法官提醒被告,接受感化期間,不能有再體罰或有侮辱女兒的行為,否則會判處監禁。 被告今早求情,希望法官給予機會,並提交丈夫寫的求情信,內容指丈夫去年懷疑妻子有外遇,導致兩人感情冷淡,認為在事件中自己亦有責任。三十五歲姓黃的女被告,上月十八日早上,把全身赤裸的八歲女兒,帶到大興村商場後自行離去。一名女途人發現女童在商場徘徊,替女童買衣服及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