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前部長助理鄭少東涉嫌受賄案,在西安市中級法院開審。控罪指鄭少東在2001至2007年,擔任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以及公安部部長助理,兼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期間,受賄人民幣八百多萬元,利用職權為他人在案件查處、職務晉陞、以及就業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法院說會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