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8歲市民到醫管局總部投訴,他說零八年在明愛醫院,接受切除部分胃及十二指腸手術時,醫生一併將他的膽及胰臟切除,令他患上糖尿病,喪失工作能力,未能再做廚師,要靠領取綜援為生。 事主吳金提說,手術後主診醫生曾向他道歉,指是醫療失誤,但院方其後的醫療報告,就指他接受的惠普爾手術,是有必要切除膽及胰臟,同時否認有失誤,他認為醫院有隱瞞之嫌,又說他因此無法申請法援,向院方追討賠償,事主希望醫管局公平處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