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8歲市民到醫管局總部投訴,他說08年在明愛醫院,接受切除部分胃及十二指腸手術時,醫生一併將他的膽及胰臟切除,令他患上糖尿病,喪失工作能力,要靠領取綜援為生。 明愛醫院發表聲明回應說,08年事主由於十二指腸後方穿破,導致膿腫積聚,醫生為病人進行胃部切除手術;期間病人總膽管及胰臟頭受損,醫生即場評估後,同時為病人切除十二指腸及胰臟頭。明愛醫院強調手術是必須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