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下周三恢復二讀辯論《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將動議多項委員會階段修正案,包括政府必須最少每兩年檢討一次最低工資水平;對一些薪酬較高僱員,僱主可豁免保留工作時數紀錄。又會擴大實習學員豁免範圍,至修讀非本地全日制學士或以上程度課程的本港居民;以及容許現職殘疾僱員選擇接受生產能力評估,或繼續接受原本合約薪酬水平。 另外,共有九名議員亦就條例草案提出修訂,包括職工盟的李卓人、匯賢智庫葉劉淑儀、醫學界梁家騮等。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正研究是否批准提出有關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