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十九歲地盤工人,三月醉酒在家吵鬧,再踢傷上門女警,及搶去男警佩槍,在粉嶺法院承認襲警罪,裁判官准他以五千元保釋,將案押後至今個月二十六日。 法官指,法庭一向對襲警罪判以重罰,而且大多判即時入獄,但考慮辯方求情,加上被告認罪,決定給予最後機會,索取感化報告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