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江門海關偵破由香港走私成品油到內地的走私大案,涉及七千多萬元稅款,案件在江門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兩名主犯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五十七名被告判處不同刑期的徒刑。 這個走私集團,活躍在珠江口以西水域,由零四年起以“螞蟻搬家”方式,從香港油躉走私棕櫚油、紅油和重油超過六萬四千多噸,再運到地下工廠加工後銷售到珠三角和湛江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