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結束一連四日,在全港打擊酒後駕駛的行動,拘捕十名司機。警方在行動中,總共向一千八百六十六名司機進行測試,結果有十人未能通過檢查呼氣測試被拘捕,當中六人未能通過舉證呼氣測試,稍後將被控以相關罪名。世界盃舉行期間,警方執行了八百多次針對酒後駕駛的執法行動,拘捕了一百四十九名司機。 警方提醒市民,酒後駕駛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三年、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罰扣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