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交通費支援計劃推行三年以來,共有超過四萬人申請,當中有二百一十人,因為個人資產總值超出上限而被拒,有十六名獲批交通津貼的申請人,由於之後被發現個人擁有的保險計劃現金價值,超越了資產值上限,被要求退還獲發的交通津貼。 張建宗書面回覆立法會提問時表示,交通費支援計劃的資產上限計算,包括申請人的保險計劃現金價值及可變換現金的資產,與其他公帑援助計劃,例如綜援及學生資助計劃的做法一致,不會考慮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