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粗口辱罵的士司機判罰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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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0-07-14 17:03 最後更新時間 2010-07-14 17:11
一名男子粗口辱罵的士司機,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在公共車輛使用不良或冒犯語言罪名成立,被判罰款五百元。 五十二歲被告,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凌晨,乘坐的士由旺角前往黃大仙,他作供時承認向的士司機講粗口,但並非侮辱對方。被告在零八年曾經同這名的士司機有爭執,的士司機因為對被告講粗口,被法庭判罰一千二百元。
本地 2026-02-08 社署去年3月資助非政府機構設立6隊「保護兒童支援服務」的服務隊,以加強對受虐兒童或有受虐危機的兒童及家庭提供專業支援。服務隊截至去年9月底,已處理428宗家庭個案,為有管教困難或存在虐待風險的家庭提供家居支援、輔導和專業介入,協助家長學習正向管教,修補親子關係。社署數字顯示,每年新登記的保護兒童個案由2020年的940宗,持續上升至2024年的1,504宗,去年首三季則錄得1,022宗。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