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正全體審議《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否決將候命工作時間及僱員往返非慣常工作地點的交通時間,列入計算範圍,但就通過政府修訂,將僱員往返境外非慣常工作地點的交通時間,列入計算範圍。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不同行業候命工作形式眾多,應由勞資雙方因應情況,就候命工作安排達成協議,他又擔心,若僱主需支付僱員往返本地非慣常工作地點的交通時間,可能令僱主抗拒聘用居住在偏遠地區僱員,會帶來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