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晚上繼續審議最低工資條例草案,政府提出兩年檢討一次最低工資,有議員提出修訂,進一步要求每年檢討一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香港是外向型經濟,需要保持經濟靈活性,如果硬性規定每年檢討一次,令中小企制訂預算困難,亦可能令僱傭合約零散化。他又強調,政府改變修訂次序,令一年一檢的修訂,須先於兩年一檢的修訂表決,純粹是法律草擬問題,並非「出陰招」,呼籲議員不要制造對立。 提出每年檢討的職工盟李卓人指,公務員薪酬都是每年檢討,但最低工資卻不能每年檢討,是雙重標準和歧視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