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宵審議《最低工資條例草案》,條例審議至今已近四十小時。社福界張國柱提出修訂,建議刪除條例中,僱主因殘疾僱員進行生產能力水平評估的結果,而解僱有關僱員時,可豁免因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而被起訴,修訂被否決。 張國柱指,有關條文並不合理,僱主可能會籍機解僱殘疾人士。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強調,有關評估由殘疾僱員自主參與,僱主因僱員的殘疾而解僱,仍會面臨起訴,殘疾僱員權益會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