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加強打撃吸毒後駕駛,司機若被證實曾食海洛英、K仔、搖頭丸等六種毒品,不論有否影響駕駛能力,都屬違法。法例同時賦權警方可用要求司機行直線,及觀察瞳孔反應等方法,鑑定司機有否吸毒;被懷疑司機會安排驗血,若拒絕合作會被加控。政府會參考酒後駕駛累進罰則,即體內毒品含量越高,刑罰越重。 政府至今仍未確定,警方是否可隨機檢測,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鄭家富認為,警方要有權隨機執法,才能阻嚇吸毒後駕駛。消息又指,由於難以在法例中,就每種可影響駕駛的藥物訂明服用限量,政府會諮詢醫學界意見,下一步才處理藥後駕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