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建議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要求信貸評級機構向證監會領牌。民主黨涂謹申認為,即使政府有決心規管信貸評級機構,由於本港沒有全盤法例,證監會未能代投資者,向信貸評級機構提出訴訟,投資者未能追討損失。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梁鳳儀回應說,政府現時建議的罰則,最嚴重是除牌,較外地的法例嚴謹,亦足以影響評級機構的公信力,任何機構都不想受公開譴責,相信有足夠阻嚇力。梁鳳儀又指,法例與外國接軌,令在本港作出的信貸評級亦受外地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