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逃避小販管理隊追捕,小販彭東尼遭貨車撞至重傷,由兄長代為入稟高院索償,由於法庭在限期前未收到原告律師指示,聆案官以書面撤銷訴訟。 聆案官判詞指,原告的入稟狀早於今年三月失效,加上原告並無向法庭申請押後,因此不能再度拖延,而要撤銷訴訟。事發於零六年三月,彭東尼因逃避小販管理隊追捕,在長沙灣青山道被貨車撞傷,昏迷三個月,腦部嚴重受損,活動及表達等能力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