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保安員,為向上司邀功,多次焚燒屋邨廢紙箱及報紙,並向警方報假案,承認22項縱火及10項誤導警務人員罪名,在觀塘法院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判案時指被告犯案原因愚蠢。 四十一歲被告,在將軍澳寶林邨任職保安員,去年一月至今年三月期間,為博取上司讚賞及同事尊敬,在邨內不同大廈的電梯大堂、樓梯間縱火,焚燒廢紙箱及報紙後報假案,最後被巡警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