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提出政改方案,建議2012年行政長官的選委會,第一至第三組別擴大選民基礎,容納更多行業市民成為選民;第四組別新增的一百席,全數分配予民選區議員。至於新增五席功能組別,建議將全港劃為五區,每區選一席,由當區合資格在區議會功能組別投票的選民提名;參選權方面,可以局限為民選區議員,或者容許合資格選民參選,最終希望2016年,五席新增功能組別議席,全部改由地區直選產生。 公民黨又希望透過本地立法,在2012年,將目前立法會傳統功能組別28個界別,合併成六個界別,每個合併界別有五席,有公司票及團體票的機構,要先取得股東大會授權的投票意向。到2016年,六個合併界別,每個界別不可以多過三席,以及取消分組點票安排;到2020年,全面廢除功能組別。公民黨又提出透過本地立法,取消特首委任區議員權力,明年一次過全面廢除區議員委任制。他們希望未來兩個月和社會對話,聽取民間團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