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發表物業研究報告,建議設立一站式的網上平台,各發展商須一手樓盤的資料及銷售情況上載,包括項目的單位總量及訂價,已售單位須廿四小時內公布;發展商興建中的項目,亦須上載是否已獲預售樓花同意書及何時落成等。至於二手樓方面,亦希望差餉物業估價署可將各區的平均樓價及租金等資料上載,供消費者參考。 消委會住宅物業工作小組主席何沛謙指,今次建議是基於政府的九招十二式,進一步增加透明度及保障消費者,認為一手樓在出售後的廿四小時內,公布交易資料並不困難,北京亦有類似安排,長遠希望發展商賣新樓時,可如戲院劃位售票,在系統中可即時顯示那些單位已售出。 他又估計,若落實建議須發展商配合,或須透過行政手段,如地產建設商會發出指引,甚至以立法方式執行。 何沛謙又表示,無意將成交資訊實時公布的原則,擴闊至二手樓市場,因為二手樓資訊相對較多。 消委會的建議還包括,在地建商會處理投訴的程序中,引入獨立代表、發展商不應發放新樓的非正式「意向價」、及須制定內部認購的上限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