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立法會九龍西補選落敗的林依麗,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虛報非禮罪名成立;另一項同一名男同事,偷竊業主立案法團通告的罪名就不成立。 五十一歲林依麗指所住寓所的業主立案法團,在大堂張貼通告,含有誹謗字眼,今年初同男被告何家權,三度取走通告;之後同大廈保安爭執期間,虛報對方非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