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麗水市遂昌縣公安,指《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並無觸犯損害商業信譽罪,撤銷對他的通緝令後,縣委宣傳部及縣公安局負責人,已前往北京,向仇子明及報社當面道歉。仇子明接受新華社訪問時說,幾日來精神壓力好大,睡得不好,又重申自己的報道內容,並無不實。報社總編輯亦讚賞公安,迅速糾正錯誤。 仇子明近期發表多篇文章,質疑上市公司浙江凱恩股份,上市過程中涉嫌非法侵佔國有資產,並通過他人偽造土地使用權,套取上市公司資金。凱恩股份報警,遂昌縣公安調查認定他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發出通緝令,但麗水市公安核實後,認為仇子明無涉及有關罪行,撤銷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