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實將軍澳樓盤領都的二十名小業主,就未能收樓舉行會議,有小業主說,買賣合約寫明六月三十日是完工日期,但原來並非等於交樓日期,令他大失預算。出席的立法會議員劉健儀表示,樓花買賣合約普遍只列出完工日期,建議日後亦列明交樓日期,她會去信地政總署及消費會,希望加入更多保障消費者的條文。 十名領都小業主早前向消委會投訴,指發展商延遲交樓。長實發表聲明,說已獲地政總署批出業權轉讓同意書,會隨即與業主安排收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