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加強規範地產經紀從事收購舊樓重建,專門經營收購舊樓的田生集團,主席區永華認同新做法,認為可令業界及業主更清楚收購舊樓的應有做法,又指執行上不會有困難。 地監局發出的執業通告涉及六方面,包括經紀必須確保向賣方提供的資料最新及準確;不可用任何方式滋擾業主,例如在不合理時間致電;須得到賣方及業主立案法團書面許可,才可在樓宇內張貼收購樓宇的通告或橫額;只有持牌經紀才可進行游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