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登憲報,將大浪西灣納入發展審批地區圖,即時凍結新發展,有效期三年,期間所有在大浪西的新工程,必須得到城規會批准,否則即屬違法,但現時已存在的土地用途可以保留,意味商人魯連成早前在大浪西私人土地上進行的發展,日後有機會保留。 城規會同時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收集公眾對大浪西灣土地用途的意見,協助制定分區計劃大綱圖,列明土地上的發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