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法國籍華人因為跨境走私販毒,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一販毒集團的另一名主腦亦被判死刑,另外兩人判死緩。大部分人表示會上訴。 案情指販毒集團九九年開始,先後在廣東及河南製造冰毒,又與外國毒販合作,從緬甸偷運毒品到廣州,其中法籍華人陳森,零五年三月被捕。他與女友利用販毒所得,在香港購買十多個單位及車位,並在銀行保險箱藏有近三千萬元現金及過百件首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