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組織"環保觸覺"的調查發現,普遍發展商都用盡政府給予窗台的豁免面積,並計入建築面積出售,令單位的實用面積大幅減少,同時售樓說明書亦沒有清晰標示窗台的實際面積,容易誤導買家 。組織又批評,政府的九招十二式,並無處理發展商在售樓書中關於窗台面積表達不清的問題,要求政府加強規管,保障消費者 。 運輸及房屋局回應說,當局在零八年,已經統一了未建成一手樓的「實用面積」定義,並納入規管,當中包括單位的主體面積、露台及工作平台的面積,至於其他例如窗台,會逐項列出,但不包括在「實用面積」之內。而發展商自去年底開始,賣樓花時在價單上列出單位「實用面積」的同時,會提供「實用面積」呎價,讓準買家參考和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