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十四歲無業男子,盜竊一名休班女警的手袋,勒索三十萬元要事主贖回,在屯門裁判法院,裁定盜竊及勒索罪名成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七日判刑,以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 休班女警員黃淑君,今年六月,在駕車往屯門時,懷疑車輛碰到被告黃樂民,彼此發生爭執,女警與被告理論期間,遺失附有手機及警員委任證的手袋,同行男友,後來致電她手機,被告接聽電話,要求對方以三十萬元贖回手袋,事主報警,將被告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