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二十八歲男子,夥同兩名同黨,在火炭搶劫一日本女子,被告承認一項搶劫罪,高等去院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二十八日再提堂。被告吳國豪,被控在去年二月,強行將一名三十一歲日本女子推上車,並將她打傷,迫使她講出提款卡密碼,並提取一萬九千元現金及搶走女事主身上一萬四千元的財物。匪徒得手後,將事主丟下城門路一個公厠,警方後來將在將軍澳拘捕被告,兩名同黨仍然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