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與立法會九龍西補選但落選的林依麗,虛報非禮罪名成立,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兩個月,緩刑十八個月。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林依麗虛報保安非禮,案情嚴重,非一般鬧劇,令受害人感到含冤及困擾,所以判監的量刑起點恰當。法官亦接受辯方律師指,案情非無中生有,亦不是預謀犯事,只屬一時衝動,所以判被告緩刑。 林依麗離開法院時表示,已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她質疑裁判官清楚知道她曾被觸碰胸部,仍判處她罪成,會令日後婦女被非禮而不敢站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