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廿五歲的烹飪中心女導師,潛入前男友住所,用刀指嚇對方,要求復合,裁定嚴重入屋犯法罪名成立,在區域法院判監十五個月。法官判刑時說,今次案情嚴重,被告的確有意圖傷害前男友,但入屋後沒有進一步行動,相信是一時衝動,重犯機會低。 案發在去年十二月廿三日,被告陳秀霞戴上假髮及手套,由前男友居住的大廈天台,游繩進入單位,並用一把六吋長的削肉刀,指向前男友的頸部,要求復合。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有精神問題,無對前男友造成傷害,並已還押八個月,相信已得到教訓,重犯機會低,希望判處感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