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原市委副書記、兼市長許宗衡,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中央紀委早前立案偵查許宗衡,發現他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又收受鉅額禮金禮品, 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生活腐化。 經中央紀委、監察部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決定開除許宗衡的黨籍及公職,收繳他違紀所得,並將他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