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區璟智表示,政府十分關注有金融機構將客戶資料轉移,上月已聯絡金管局、證監會、及保險業監理處,要求審視業界處理個人資料的手法。三間監管機構亦已向業界發出公函,提醒要履行私隱專員提出的中期報告建議。她又指,現時私隱條例可能與市民期望有落差,建議三間監管機構與私隱專員設立平台,定期檢討有關守則。 銀行公會主席洪丕正表示,銀行一直遵守現有私隱條例規定,而現行法例允許轉移客戶資料作推廣。不過,如果私隱專員認為條例需要修訂,會樂意跟從。他表示,渣打銀行並無售賣客戶個人資料,但無正面回應渣打有否轉移客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