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觀塘阻止小販管理隊,拘捕老婦小販的70歲男子,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時,獲控方撤銷控罪。法庭判被告自簽二千元,暫時不用交款, 但九個月內不可以向任何人動武、企圖恐嚇及不可阻止公職人員執行職務, 否則便要繳交保金。姓徐的被告在庭外表示,當時見到十名小販管理隊人員圍著女小販,出於同情心而插手,沒有想到會惹上官非,以後都不會再出手。食環署小販管理隊星期二在觀塘拘捕一名74歲女小販時,被告被指用身體阻擋及推倒職員, 被控普通襲擊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