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雲山一間小學的男教師,被控今年四月體罰一名九歲女學生,令女學生失足跌傷膝頭及背部,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但控方今日突然撤銷控罪,准男事主自簽二千五百元,守行為九個月。 三十三歲被告黃振中,被指因為女學生在班房犯了錯失,要求對方道歉,但女生拒絕,被告激動下,抱起女生放進一個垃圾桶內,然後連人帶垃圾桶拖行二呎,期間令女生受傷,一名目擊的女同學數日後轉告女生的母親,報警將被告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