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全國人大常委會下午,表決通過政改方案,批准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以及附件二的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案。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投票以百分之九十八點七高票通過,認為結果滿意,反映人大常委認為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投票方式,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零七年的決定。而有關本地立法的問題,並非常委會關注的事,主要是由特區政府及立法會一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