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集團前主席黃光裕,被控非法經營、內幕交易及行賄,內地傳媒報道,案件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審,判監十四年、罰款及沒收財產八億元人民幣。至於黃光裕的妻子杜鵑,就獲改判緩刑,一審被判處的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因此獲當庭釋放。報道指,杜鵑已繳清二億元人民幣的罰款,而黃光裕亦已繳交部分罰款。 四十一歲的黃光裕,一九八七年創辦國美電器,他零三年曾被列入《福布斯》內地富豪榜,並三度登上胡潤富豪榜榜首。北京市公安局前年十一月,以涉嫌經濟犯罪拘捕黃光裕,案件今年四月在北京進行一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