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團體香港海事青年團一名二十七歲長官,承認趁十三歲姨仔到家中留宿及參加青年團活動時,先後將她非禮及企圖強姦,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六年半。法官指,心理報告顯示,被告無心理問題,只是不懂得控制性慾,但他是受害女童的長輩,又是海事青年團的長官,違反誠信,考慮到他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 被告吳家健,報稱自僱運輸工人,他被控在零八年夏天至去年八月期間,先後在青衣長青邨寓所、赤柱及黃大仙制服團體的活動場所,非禮及企圖強姦十三歲姨仔,受害人後來將事件告知學校社工,報警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