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集團前主席黃光裕,被控非法經營、內幕交易及行賄罪名,在北京市高級法院,終審維持原判,即入獄十四年、罰款及沒收財產八億元人民幣;黃光裕的妻子杜鵑,則由一審判監三年,改為緩刑三年執行,當庭釋放。 四十一歲的黃光裕,一九八七年創辦國美電器,他零三年曾被列入《福布斯》內地富豪榜,並三度登上胡潤富豪榜榜首;北京市公安局前年十一月,以涉嫌經濟犯罪拘捕黃光裕,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五月中作出一審裁決,黃光裕對量刑及罰款有異議,他妻子杜鵑也一併提出上訴;消息說,杜鵑已繳清二億元人民幣的罰款,而黃光裕亦已繳交部分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