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警署一名警員,被控騙取兩名疑犯共逾九萬元的保釋金,並要求其中一人向廉政公署隱瞞雙方的錢銀轇轕,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欺詐、收受利益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共十八項控罪,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二十一日,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三十三歲被告劉振偉,被控在前年四月至十二月期間,向一名疑犯的太太,訛稱要付五千元保釋金,另外又向另一名涉非禮案的疑犯說,須繳付三萬五千元保釋金,之後多次向對方索款作保釋金及作為撤銷控罪酬勞,當被告遭廉署拘控後,又要求對方不要向廉署披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