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十六及十八歲的中學女生,替混入學校的臥底警員搭路,向三十二歲女拆家購買毒品,兩人連同拆家早前承認十項販毒罪,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十八歲的女生及拆家判監三年零八個月,十六歲女生則判入教導所。

法官判案時說,涉案的十八歲女生為臥底警員搭路購買毒品,又不祗一次向有關警員出售毒品,取得金錢報酬,同案的十六歲女生在羈押期間有悔意,扮演的角色相對不太重要,法官量刑時要考慮協助年青人更生,而女拆家向學生提供毒品,是嚴重罪行,社會關注,需判阻嚇性刑罰;警方去年底,派出臥底警員喬裝學生,混入屯門一間中學,認識兩名涉案的女學生,並透過兩人,購入共值九千多元的冰毒及俗稱「K仔」的氯胺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