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盟接獲一名來自廣西的女子投訴,指她透過補充勞工計劃,受聘於本港一間私營安老院為照顧員。合約寫明月薪七千多元,每日工作九小時,但實際每日工作最少十二小時,最多曾工作十九小時,但無加班補償;僱主又從她的月薪,剋扣洗衣費及宿舍租金,加上償還中介費,她每月實收約五千元。 她又投訴僱主,在勞工處人員巡查前,要求員工簽署空白文件,及要向勞工處人員說無超時工作。職工盟要求政府檢討補充勞工計劃的監管制度,及設立外地員工申訴機制。勞工處十分關注事件,表示會調查,有証據顯示僱主違法時,會檢控僱主及他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