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市民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八達通公司轉售他們的個人資料謀利,要求賠償五十元,又申請將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列為第二被告。八達通代表律師要求,將申索申請剔除,或將案件轉交區域法院或更高級法院處理。審裁官將案押後到十一月四日,處理雙方申請。 協助入稟人的民協李健勤擔心,八達通公司申請將案轉交更高級法院,是想擊退小市民,透過法律途徑爭取應有賠償。另一名原本有份入稟的市民,為簡化程序,決定取消入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