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法院裁定,港大女生陳巧文,元旦日在中聯辦外襲警罪名不成立。裁判官阮偉明相信她只是意外觸碰到女警面部,並非刻意襲警。陳巧文離開法庭時說,一直無想過傷害其他人,今次案件不會影響日後參與示威;又質疑警方經常在無足夠理據下檢控示威者,認為是打壓。 警方回應時說,尊重法庭判決,以及市民遊行及集會權利,強調拘捕及檢控行動,完全是基於涉案人士的行為,而不是針對他們的政治訴求。警方是中立的,作出每宗檢控均建基於事實,經仔細搜證及掌握充份證實,及在有需要時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才作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