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偷窺案底的男子,早前承認非禮住在同一座大廈的十歲女童,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監三年。法官參考過精神報告,二十九歲的被告無精神病問題,但心理專家指他無法控制性慾衝動,但今次並非他首次性罪行紀錄,因此更為嚴重,考慮被告肯認罪,毋須受害人上庭,亦願意接受心理治療,因而判監三年;若他再犯會判更長刑期。 被告黎家文今年六月二日在沙田隆亨村,跟隨一名十歲女童進入電梯,在女童步出電梯後,用刀指嚇對方並非禮,警方憑閉路電視拍攝到的畫面破案。被告較早前曾經因為偷窺少女裙底,去年一月被判接受感化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