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內地旅客購物及辱罵旅客的導遊李巧珍被旅遊業議會撤銷導遊證。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出席本台節目時表示,聯絡過李巧珍,她的精神狀況並不理想,仍未決定是否上訴。謝偉俊認為旅議會對李巧珍的判罰過重,對旅行社只罰款四萬七千五百元則是太輕,認為李巧珍有足夠理據上訴。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就說,議會對導遊並無罰款制度,又指被撤銷導遊證六個月後可以重新申請,而負責審核的委員會有導遊工會代表。他否認旅議會監管不力、自己人查自己人,強調議會已成立專責小組改善制度,亦已著手研究零團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