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控股行政總裁兼董事總經理邱達根,與公司兩名高級職員,涉嫌違反公司法,向董事邱德根,即邱達根的父親,借出6100萬元款項,合共被控九項盜竊,及另外九項優待董事交易的交替控罪。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三人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八日,等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 。三十六歲的邱達根,獲准以五十萬元現金保釋,其餘兩名被告,分別是財務總監呂鴻光,及主席私人助理容劍冰,各准以十萬元現金保釋。控罪指三人在07年3月至9月, 故意授權或容許遠東控股,向董事邱德根,借出三筆款項合共6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