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黎年表示,每年約有五分一被扣滿分的司機,刻意逃避收取傳票及應訊,避免駕駛資格被取消。雖然運輸署可以拒絕為不出席聆訊的人續牌,但現時駕駛執照有效期達十年,拒絕續牌的阻嚇力有限;他指,即使去年運輸署修例,所有以掛號信寄出的傳票,視作已寄達處理,仍有二百多名司機拒絕應訊,顯示修例未能徹底解決問題,希望政府考慮多方面措施,杜絕漏洞。 申訴專員公署建議當局,考慮延長逃避應訊司機的停牌期,並拒絕有關司機的車輛登記牌照續期,同時加快處理取消牌照程序,及研究被記滿分司機涉及交通意外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