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紫田村居民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推翻地政總署搬遷令,法官林文瀚裁定村民敗訴。林文瀚在四十多頁的書面判詞指出,政府的搬遷令並無不合理及不恰當的地方,認為政府有向村民提供安置及賠償安排,已平衡村民及公眾的利益,是公平的做法。林文瀚又強調,政府的政策,並無規定收地賠償時,要提供完全同等條件,強調要按照社會資源及經濟情況考慮。 林文瀚又指,如果因為收地爭議推遲在紫田村興建公屋,會令輪候上樓人士有損失。他又反駁村民指無足夠時間準備搬遷的說法,認為政府按足程序收地,已給予居民足夠時間。地政總署代表律師表示,紫田村的搬遷令下星期一屆滿,署方最快在下星期二採取行動。